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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之家”服务质效,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之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残规〔2024〕4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区级初评、市级评审三个环节,经审核共选出98家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辅助性就业服务中质效良好的“残疾人之家”,其中五级21家、四级26家、三级51家。经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残联提出书面意见和依据。
联系人:王琰 联系电话: 83630223
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