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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公 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3-03-24 14:4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所在地区: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名称:2022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和残疾人辅具服务绩效考核。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限价: 8.82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若超出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含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如食宿、交通、通讯、税费及其它为顺利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绩效考核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审核通过后支付全款。

6、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

7、招标人: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能提供不少于三人的审计项目组,主审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4)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7日到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投标报名时间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一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在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207室)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14:30。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3、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

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

(6)技术(服务)方案;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漏。投标文件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漏的,视为密封合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残联1206会议室 。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

(一)招标人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投标: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

(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八、监督部门

南京市残联机关党总支。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2楼

联 系 人:吴波

电 话: 83630218、13952046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