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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关于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4-05-27 16: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有关规定,南京市残联拟对移交进馆档案(2003—2015年)和2023年度新增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有关本次项目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残联移交进馆档案(2003—2015年)和2023年度新增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预算限额:人民币40000元。

(三)采购内容:

1.市残联2003-2015年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30年的文书类、照片类、实物类档案按照《南京市档案工作基础手册》-《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手册》(2022年)的标准开展实体、目录检核及数字化转换处理及目录检核,确保整理和数据化处理后的档案符合进馆要求,并协助做好档案进馆工作。

2.市残联2023年新增文书、照片、实物类档案全文数字化转换工作及目录著录。

(以上具体内容见附件)。

3.整理完成后的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南京市残联《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3)《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4)《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

2014);

(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6)《南京市档案工作基础手册》-《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手册》(2022年);

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与采购方签订相关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二)响应人必须正常经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并在档案局进行备案。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报价方应于202453016: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等材料封存并盖章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1212室,逾期将不再接受报价。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中介机构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等,未提供视为无相关资质证明。

五、开启

时间:20245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1201室。

六、询价方法

由我单位组织本次询价活动,从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等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http://cl.nanjing.gov.cn/)”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招标方: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12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石顺喜 18951700302

附件:南京市残联移交进馆档案和2023年度新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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