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拟将我会联合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残字〔2017〕97号)予以废止。相关工作按《关于印发<南京市“残疾人之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残规〔2024〕4号)执行。公告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市残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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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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